挪用公款罪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或者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情节较轻的只构成贪污罪的情形。其刑罚的量刑标准是由公款的数额大小来决定的。那么,如果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小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两个月的监禁。至于具体如何判决,在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数额大小是影响判决的主要因素。《刑法》规定对于贪污罪以10万元以下的数额为轻微,对于挪用公款罪,也是以似乎的标准为准。如若数额在10万元以下,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轻微情节,从而可以被判处不等于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即,如果确实数字在规定的范畴内,可能会被判处两个月以下的拘役或者罚款。
其次,罪犯是否有自首情节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自首能够体现出罪犯的悔过之心。如果罪犯看到自己犯了错误之后,愿意自行投案自首,这表明他有悔过之心和积极的认罪态度,是对其量刑有利的因素。在被检察机关起诉之前,自行向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轻判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在判决过程中,自首情节将能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最后,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是否认罪、犯罪方式等。如果罪犯能够积极认罪,并且没有存在其他的犯罪情节,同时也没有对其他人造成损失,那么量刑可就会偏向轻判。而如果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方式构成了犯罪集团或其他犯罪情节,那么量刑将会理应加重。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并不是完全固定和一成不变的。法官会从罪犯自身情况,以及案件本身所处的环境、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最终决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