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和变更监护人不是同一个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到孩子的监护,但具体内容不同。
变更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要求法院对儿童抚养权进行重新划分,即改变原来的抚养方式,例如将儿童的抚养权从原先的由母亲独自负责变为父母双方共同抚养等,主要考虑到儿童的利益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原先的监护人并未发生变化,而是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方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经过法院确认后生效。
而变更监护人则指的是针对原监护人发生变更,即将原来的监护人变更为新的监护人,例如将父亲变更为祖父母、将母亲变更为舅母等。这种情况下,原先的抚养方式可能不会发生变化,但监护人的变更会对孩子的成长和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如需变更监护人,则需要进行法律程序,并由法院确认后才可生效。
总之,变更抚养权和变更监护人虽然有些相似之处,但情况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和执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尽量保护孩子的利益和权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