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进行征收,在拆迁过程中给予被征收户的一种补偿性住房,其产权归政府所有,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拆迁户。
如何将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呢?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产权,因此不能进行直接的过户操作。但是,可以将自己的使用权进行转让。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申报转让使用权
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产权,因此对于拆迁户来说,无法直接过户。所以,需要拆迁户自行到房管所进行申报,将自己的使用权转让给子女。
2. 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拆迁户在进行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以及子女的相关证件。
3. 办理房屋转移手续
待申报材料齐全后,可以到房管所进行一系列的房屋转移手续,包括产权转让、认购协议签订等。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使用权的转让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房子还有贷款等,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子女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拆迁安置房的使用人。例如,需要与原先的拆迁户有直接的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关系,并在原有的户籍所在地有稳定住所等。这些都需要逐一确认。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经过多轮申报和手续,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进行过户操作时,最好在当地房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