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孩子的抚养权大多数被授予母亲,因为传统上认为母亲更适合照顾孩子。然而,现在这种现象已经逐渐改变,因为法律逐渐承认了父亲在育儿方面的能力,并逐渐赋予了他们在孩子抚养方面与母亲平等的权利。
在决定孩子抚养权时,法院的首要考虑因素是孩子的利益。如果母亲可以证明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比父亲更好的照顾和关注,那么她可能会被授予抚养权。但是,如果父亲证明自己能够同样地照顾和关注孩子,并且这种照顾和关注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他也可能被授予抚养权。
此外,现在越来越多的法院支持共同抚养的概念,即让父母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职责。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权不是授予单一的父母,而是由两位父母共同承担。
总的来说,女性不一定会被授予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进行判断。抚养权应该授予能够提供最好的照顾和关注的人,而无论是父母中的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