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拆迁是指为了城市规划或改善城市环境而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的强制性征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大,集体拆迁已经成为常态。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拆迁安置房源不足等问题,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拆迁安置的买卖问题。
在实践中,拆迁安置的买卖是存在的,也是一些缺乏政策理解和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和二次出租商所利用的方式。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居民的安置房,然后将其以高价出售或出租,为自己谋取巨大的利益。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特别严重,给拆迁的原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不公和不安全感。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拆迁安置买卖的严峻问题,需要引起政府和公众高度关注。
实际上,拆迁安置买卖行为的存在严重违背了拆迁安置的设计原则和精神:即保障失去土地和住房的居民能够拥有合法的、即期的、可替代的、合理的住房解决方案,避免因房屋置换出现多次拆迁、多次搬家等情况。政府也应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强对拆迁安置市场的监管,例如规定安置房仅供本地户口购房,不再允许房源直接销售或者进行一定规模的出租。
总之,拆迁安置买卖是不应该存在的。政府应该加强监管,保障被拆迁人员的权益,确保拆迁安置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同时,居民也应该理性看待安置房的权益,不要为了眼前的高价诱惑而影响自己的未来和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