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现金是否属于股份,取决于婚姻财产制度的约定和离婚协议的条款。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财产归属分为三种形式,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制、男女双方各自财产制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共同财产制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中的现金肯定属于股份。
但是,在男女双方各自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所获得的财产都由自己占有和处理权,离婚时也不会出现现金属于股份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现金属于谁,需要根据离婚协议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对于第三种情况,也就是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例如约定只分割某些财产,离婚协议中的现金也会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是否属于股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的财产和负债应如何处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应该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判断财产的归属,避免感性决策带来的纠纷和不公。此外,离婚协议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认证,以保障其法律效力,并避免离婚后再次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