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未写明的房产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协商好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包括房产、车辆等等。如果房产的归属问题未能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那么双方就需要协商解决。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未明确规定该房产的归属情况,那么该房产默认是夫妻共同所有,双方都有权针对该房产做出决策。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想要卖掉该房产,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其次,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房产的归属情况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如果判决该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则双方都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决策。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确实包含该房产的归属情况,那么双方都必须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单方面进行出售等决策。如果一方违反离婚协议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未明确规定的房产不能随意出售。要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必须就该房产的所有权问题进行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