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用于农村居民建房和生产经营的用地,宅基地女儿可以留着,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承包、流转、继承、赠与等权利只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村居民,而且在有建房需求、有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才能向村集体申请建设宅基地。
在实际执法中,有一些宅基地女儿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女儿离开家中后,如果宅基地没有及时过户或者办理继承手续,就可能会出现宅基地被其他人侵占或流转的情况。所以,宅基地女儿要及时了解家中的宅基地情况,并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过户或继承手续。
其次,在过户或继承宅基地的情况下,宅基地女儿需要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为一些村委会存在不放心让女儿持有宅基地的情况,甚至有一些村委会借口宅基地女儿离开家中后不稳定的情况,要求女儿放弃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女儿应当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注意宅基地女儿是否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和需要。有些宅基地女儿可能已经成家立业,并不需要留宅基地,而有些宅基地女儿则需要宅基地作为其生产和生活的基础设施。因此,建议宅基地女儿在着手留宅基地之前,先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好规划和选择。
综上所述,宅基地女儿可以留着,但需要注意宅基地的权益保障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