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因离婚而获取的房产,涉及到过户登记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房屋更名需要交税。
具体而言,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需要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之权利人发生变更,从离婚双方一方变更为另一方的名字。在此过程中,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会作为计税依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务政策,对于房屋所有权的更名过户,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纳税咨询,由专业人员来评估该房产的评估价值,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为了避免后续税务问题,需要在过户过程中事先缴纳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离婚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屋的产权是由其单方面购买,并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应该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变更,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维护税收法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