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是明确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应依据协议执行。
然而,夫妻离婚协议也可能存在失效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协议的失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协议存在重大瑕疵。如果协议编制存在瑕疵,例如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对所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或者协议明显偏袒一方,丧失协议的平等性质等情形,那么该离婚协议就具备了无效的可能性。
二、协议制定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夫妻离婚协议制定过程中,如果违背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比如未正常前置调解或涉及未成年人的放弃或损害子女利益等情形,那么协议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三、强制离婚协议。如果协议签订时存在某种形式的威胁或欺骗,例如通过暴力、恐吓等方式强迫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该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四、协议制定后变更。如果后续协议制定时,双方对原协议进行了更改,而原协议的内容在更改后失效,那么新制定的协议就会取代原协议。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在协议制定时充分沟通、理智决策,以免后续协议失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