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拆迁工程中,政府为安置被征地农民或城镇居民而划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拆迁安置土地是不可转让的,也就是不能卖。这是因为这些土地的划拨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政府需要确保土地划拨给被征地农民或城镇居民后,这些人真正得到土地,并能够用来居住或农耕等用途。
如果有人想要购买拆迁安置土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获得政府的核定,并得到政府的书面许可。其次,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获得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最后,需要支付拆迁安置土地代价,这一代价的确定需要由政府进行核定。
此外,拆迁安置土地代价的确定和支付遵循“先划拨后支付”的原则,也就是说获得拆迁安置土地后,需要先给予相应的赔偿,再进行支付代价。因此,如果有人想要购买拆迁安置土地,需要了解到这些细节,并且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土地是属于公共利益性土地,不是商品房地产,不能转让、出售。政府划拨土地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或城镇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因此政府将对土地使用进行规划、管理和服务。如果有人非法或滥用拆迁安置土地,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