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文件,它记录了拆迁双方达成的一系列协议及承诺,对于双方合作的信任也至关重要。但是有时候,原住民对自己的过去有很深的感情,在更名方面并不想与原来的名字划清界限,希望在拆迁协议中能够协商更名,这是可能的吗?
在我看来,拆迁协议是可以协商更名的。首先,这仅仅是一个名字的问题,不会影响到责任、权利方面的条款,因此双方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协商。其次,这种要求也并不奇怪,在一些案例中,因为特殊原因,拆迁方也曾经允许原住民保留自己的名字,可以看出这种情况是可以被接受的。最后,如果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名字本身也不会影响其他合规法规合同的执行,因此更名与否也只是个人意愿的问题。
当然,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制定明确的规定,如原住民的更名需求应在协议中列明,保留名字的前提条件、更名及变更考虑等都要考虑清楚,让更名成为协议谈判的内容之一,确保双方都能理解并遵守协议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协议更为完善,更能体现出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