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通常包括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在协议中,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并制定相关的约定。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约定违背了法律规定或不符合子女的最大利益,另一方可以提出争议并进行司法程序。
首先,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约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应该共同承担抚养、教育、保健等责任,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负担的情况商定抚养方式、时间和费用等具体问题。如果协议中违反了这一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协议内容。
其次,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约定应该符合子女的最大利益。即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协议制定的内容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不利,另一方可以提出争议。此外,如果双方就子女的抚养达成的协议存在严重不公或不合理情况,也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审查。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约定能否争议取决于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子女的最大利益。如果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或对子女不利,另一方可以提出争议并参与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