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直是农村地区的热门话题,其产生的背景主要是由于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过程,导致农村宅基地的利用难题,而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拥有者,农民是否能够将其出售或者租赁等问题成为了人们所关注的话题之一。姐姐外嫁在农村宅基地继承中是否有份呢?我们来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宅基地农户,未经许可不得转让。因此,姐姐外嫁以后,她所持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能转让或出售给其他人的。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按照农村土地的继承规定来执行。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一样的,那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即首先是子女,其次是丈夫或妻子,最后是父母等亲属,所以姐姐外嫁的宅基地使用权将继承给其子女,如果其没有子女,那么就继承给其合法继承人。
正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由农户本人协助做出转让、出租等处理才可以,但是如果农户因故去世、被宣告失踪或者患有精神病不得不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代为处理,那么就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同意,才能进行转让或出租等操作。
综上所述,姐姐外嫁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出售或租赁等,其宅基地的继承顺序也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在宅基地继承问题上,我们应该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规则,合理地运用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应该有清晰明确的继承计划,避免产生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