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拆迁安置房屋交税的情况是存在的。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公益性住房,其获取和使用是受到一定的税收政策的规范和限制的。在购买或者使用拆迁安置房屋时需要交纳相关税费,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
首先,拆迁安置房屋需要交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屋所有者每年需要交纳不低于1.2%的房产税,具体所交税额根据房屋的估价、面积、位置等因素而定。对于拆迁安置房屋来说,由于其通常坐落在城市的核心区域,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因此交纳的房产税额度也相对偏高。
其次,拆迁安置房屋在土地使用方面也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每年需要交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其税收标准也是根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位置等因素来进行计算和确定的。
最后,拆迁安置房屋在购置和交易过程中,还需要交纳契税。在北京市的税收政策中,购房人需要缴纳房屋总价值的3%的契税,对于拆迁安置房屋也不例外。同时,由于拆迁安置房屋的房产证是由政府颁发的,因此购房人还需要缴纳办证费用。
综上所述,在北京市,拆迁安置房屋交税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其在房屋位置、面积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其所交纳的税费也相对较高。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税费的收取是有法律依据和制度安排的,旨在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