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重建、公共设施建设等需要而对市民进行房屋征收后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对于被征收房屋的居民来说,拆迁安置房通常比市场价相对便宜,在购房方面会受到一定优惠,因此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条件和限制相对较为严格。那么如果在购买拆迁安置房后离婚,是否还能够继续购买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以夫妻共同名义进行的,且离婚后其中一方想要继续购买该房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房属于无偿调换:如果离婚后另一方需要继续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在无偿调换期间内履行房屋调换手续。如果无偿调换期限已过,也可以通过缴纳相对应的调换款等费用来实现继续购买。
2.符合该区域办理离婚后再次购买房屋的条件: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因此在具体办理时需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如果购房属于以单独名义,即只有一方进行购买,则在离婚后如果另一方想要继续购买,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另一方继续购买拆迁安置房。
2.赔偿协议:在协商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赔偿协议,如对购买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等。
3.符合该区域办理离婚后再次购买房屋的条件: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因此在具体办理时需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除了离婚问题外,还存在着其他的使用限制。例如拆迁安置房不得进行二次转让、不得出租、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等。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前,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的使用规定,并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购买,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