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定范围内占用的土地,用于居住和生产,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征收宅基地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并且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在征收宅基地后,宅基地的被征收者不再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不再可以继续在上面建房子。但是,在征收前已经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的被征收者,可以在征收后继续使用此房屋一段时间,直至该房屋在经济补偿或其他协商条件下被拆除或者被购置的地方进行安置。
假设被征收者有自己的闲置土地,可以在其他地方重新购置土地并重新建房,切记不要将这块被征收的宅基地上的房子转借他人或出租,也不要进行商业化开发,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在征收宅基地后还能否继续建房,是需要在合法程序和合同安排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的。但对被征收者来说,应该在选择合适的土地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切实解决自己的居住和生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