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房屋拆迁后,拆迁单位和被拆迁居民之间达成的一份协议。拆迁协议办理需要在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办理,以下为相关部门:
1. 城市管理部门:拆迁协议是在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居民可以到相应城市管理部门申请拆迁协议的办理;
2. 国土资源部门:如无法确定房屋的产权,需要先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3. 城市规划部门:如需要规划用地,需到城市规划部门审核相关拆迁事宜;
4. 房产管理部门:需要对被拆迁居民房屋的评估及补偿做出认定,具体办理可到房产管理部门;
5. 维权部门:如发生拆迁过程中的纠纷,可到维权部门进行调解或诉讼。
总之,拆迁协议的办理需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其中具体部门和流程根据不同城市和地区而异,具体办理事项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为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居民在办理前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