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土地、城市规划或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将部分或全部的居民房屋进行拆迁,而对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的用来居住的替代性房屋,这种替代性房屋就是拆迁安置房。
在拆迁安置房的过程中,个人是有事项需要处理,其中就有涉及税收的问题。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取得是属于“财富增值”的一种,因此在交易中可能会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如果拆迁后得到的安置房超出了可以免税的额度,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规定,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按照每个人所得的实际数额来决定的。如果需要交纳税费,个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定具体的应交税费额度。
其次,从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上看,它是政府为了抵偿个人财产损失而向个人提供的房屋补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补偿方式。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基于补偿的性质,是不需要受到房产税的影响的。
综上所述,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个人交税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个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房超出了可以免税的额度,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在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中,是不需要受到房产税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