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划拨给个人或家庭的居住用地,其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使用者,而不是产权。因此,对于宅基地的继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划拨出来的,而不是国家划拨出来的,继承权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集体所有权人选择继承人,根据相关村规民约和乡镇政府的批准进行继承。
其次,宅基地使用者本人因公殉职等情况,宅基地可以在家庭成员中转让,但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审批;宅基地使用者自然死亡的,继承人应该同时具备3个条件:1、是该宅基地使用者正式登记的家庭成员,其宅基地租赁合同上需有该继承人的姓名;2、该继承人需要具有能够自行经营农业或种林养殖的生产能力或农村协作社的相关从业经验,或者该继承人的家庭成员能够经营农业生产;3、该继承人必须自愿继承宅基地。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继承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继承时需要注意签订宅基地继承协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只有经过相关程序的宅基地继承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否则,容易引发纠纷和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