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关系的解散与抚养权的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一方家暴离婚也不例外。根据《婚姻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在处理这两个问题时需要分别考虑。
首先,如果一方被另一方家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旦离婚判决生效,夫妻关系也就结束了。离婚后,如果离婚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那么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解决。
其次,抚养权的判决主要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判决抚养权需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和福利,并考虑子女的意见。如果被指控家暴的一方在抚养权的判决中背负着较大的责任,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另一方抚养权。当然,在判决抚养权时,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维持未成年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教育。
总之,一方家暴离婚后要求抚养权,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让法院判定家暴行为及其对子女的影响,同时需要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和福利。如果一方被认定为家暴者,在抚养权的判决中可能得不到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