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通常是离婚后双方达成的一份协议书,用于规定离婚后有关财产、子女抚养、探视、赡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协议。因此,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规定再婚问题,主要视情况而定。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中一般不会对双方的再婚进行规定。因为婚姻是一个自愿的行为,如果离婚协议强制规定禁止再婚,可能会侵犯离婚当事人的自由权。当然,在协议中可以对不提供子女抚养权或赡养金等做出规定,但不应涉及到离婚协议外部的私人生活和自由选择权。
此外,如果两个离婚后的人都同意并打算结婚,他们可以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直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因为离婚协议不影响他们自由选择再婚的权利。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已经规定了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的问题,再婚时需要与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对照,以避免对抚养、探视等问题的产生冲突。
总之,离婚协议中不应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个人自由权,如果双方自愿再婚,可以直接去办理结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