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首先,离婚协议书应为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未经强制或威胁。其次,离婚协议书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应当与法律保护的离婚权益不相冲突,不违反公序良俗等等。在此基础上,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得以被认定为有效。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财产分割、抚养费、接送孩子、探视等各种具体事宜都要有明确的协商。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真实、诚信原则,各方的利益应当得到平等的保障。
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就可以与司法机关进行民事调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将协议书作为重要证据进行审理。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有效并判决具体细节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双方要自愿协商,合法合规合理地达成协议。如果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将协议书无效化。建议离婚的双方在签订协议书前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离婚相关法律规定,慎重考虑,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