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有采光是一种常见的问题,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联系物业管理方,反映问题。物业公司应该有应急处理方法和程序,例如通过增加窗户、划分房间等方式改善采光状况。
2.进一步联系有关政府部门。有关部门应当负有监督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和居住环境的职责,可以由居民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反映问题。
3.自行采取措施。如安装人工灯光、增设通风阳台等方式,虽然可能需要一定的费用,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居住环境。
总的来说,解决拆迁安置房没有采光的问题需要协同居民、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等多方力量。居民应当加强合法维权意识,根据合同、法律、规定要求物业公司或政府部门履行应有职责。同时,应密切关注安置房建设的进程和规划,提前了解并评估安置房的居住环境,避免遭遇过度拥挤、采光不足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