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用于弥补因城市更新等项目而拆迁老旧建筑物所造成的居民住房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划拨给符合拆迁条件的居民免费居住的住房,不允许将其私自转让或出售。如发现出售,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拆迁安置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旦被划拨给居民,就不能被转让或出售。这是因为国家用于建造拆迁安置房的土地和资金均来源于纳税人,且政府的初衷是为居民提供免费住房服务,以解决他们被迫离开旧址后的住房问题。
其次,将拆迁安置房私自转让或出售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由于市场上供不应求,一些不法分子会趁机从中牟取暴利,让居民们等不到房子,而真正需要拆迁安置房的人将会受到打击。同时,这种行为将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公愤,阻碍政府解决住房问题的努力。
最后,如果拆迁安置房真的需要转让或出售,应该遵循政府的规定,经过符合法律法规的程序,方可进行转让或出售。政府会要求拥有房屋的居民先将房屋归还政府,并且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屋的使用权。这样既保证了政府的扶贫政策执行,也避免了其中的不正之风。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是为居民提供的免费住房,不能私自转让或出售。为了保障住房问题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解决,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