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必须签订协议书。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解除时,需要明确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和财务赡养等问题,以免日后纠纷乃至法律诉讼。因此,离婚协议书起到了协调双方利益的作用,是理智分手必需的一环。
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解除婚姻关系时的具体措施,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
2. 离婚协议的签署时间、地点、双方名字及身份证号码,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3. 协议书所述的财产、债务、抚养子女的费用、探视费用、移交的财物等要在协议书中具体细化。
4. 协议书的签署应当双方自愿签署,不存在一方利用高压、欺骗、诈骗等手段使另一方签署。
离婚协议书起到了协调双方利益的作用,可以减少离婚诉讼的时间和费用,也避免了婚姻关系解除后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能更加预防一些突如其来的法律纠纷。总之,离婚协议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妥善处理婚外纷争,以保证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