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起诉对方挪用公款,需要先确定具体的挪用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我国,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属于行贿和受贿罪中的“非贪污受贿罪”,罪名为“挪用公款罪”。该罪行的判罚标准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金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因此,如果挪用公款数额不大,如在数万元内,可以以人民币3万元为起点起诉,以使被告得到准确的经济处罚。而如果涉及到较大额度的公款挪用,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起诉金额,但最低也应该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当然,在起诉对方挪用公款时,除了金额的多少外,还需要考虑证据充分性和情节的严重性等因素。如果可以充分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涉及到更多的贪污问题和经济犯罪问题,起诉金额也可以根据相关文件和证据调整,并可能会重新定性为贪污罪,以确保制造贪污者受到适当的惩罚。
总之,起诉涉嫌挪用公款的被告人,需要充分考虑挪用金额和罪行严重程度,并确保证据证实充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