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诈骗是指在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公款、公物、公用车辆等挪用到自己的私人账户或者其他虚假账户上,以达到欺诈、窃取财物的行为。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挪用公款诈骗的判刑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为它往往与具体的案件情节、被告人的犯罪情况、偿还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影响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法院会判处较长的刑期,同时还会加重处罚。通常来说,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期可以从几年到十年不等。
在判刑时,法院也会考虑被告人的自首情况、犯罪证据的充分性、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主动退赔挪用的公款等情况,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也会考虑轻微处罚甚至不予惩处。
需要指出的是,挪用公款诈骗是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违法的公职人员,法律会严厉惩罚。一旦判了刑,就会失去官员身份和公民的社会声誉,而且在社会上承受极大的压力和舆论的抨击。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勾当,多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