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协议书。在协议书签署完成之后,由于离婚双方在情绪上可能处于较为激动或者感情复杂的状态,为了避免因为情绪波动而后悔或者改变离婚协议,因此国家规定了离婚协议书的冷静期。
离婚协议书冷静期是指离婚协议签订后的30天内,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取消签署离婚协议的决定。在冷静期期间,离婚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等协议将无法生效。只有在冷静期结束后,离婚协议书方能生效并开始执行。
在冷静期内,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没有义务和责任去执行签署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如果离婚双方在冷静期内想要撤销离婚协议,可以直接通知对方或者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注销。
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离婚双方应该冷静地进行思考,充分了解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并提前预留充足的冷静期。这样不仅能够减少因为情绪波动而做出错误决定的可能,也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