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其中包括了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与探视等事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公证或法院审批等程序后才能生效。
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应当存档备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各地的规定和具体实施情况不同,存档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些省市直接将离婚协议书在当地公证处或司法局存档,有些则需要将存档后的离婚协议书提交至当地法院备案。
无论是哪种方式存档,都是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利的实现。存档后,如双方后续出现争议或有任何需要,均可通过存档协议书来证明权益。
然而,也有少数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没有存档,可能是因为双方没有意识到存档的重要性,或因时间、精力等原因而没有实行。此时,双方一旦出现争议,可能需要重新起草协议、签字、公证等流程,会带来额外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因此,离婚协议书存档备案是非常必要的,建议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尽快实行存档。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双方之间发生矛盾,保障双方权益的顺畅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