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达成共识,解决好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而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后,需要到民政局进行手续的办理。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签署协议书,协议书上需要注明离婚的原因、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当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签署离婚协议后,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公证,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双方需要持有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公证,民政局会查验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信息和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
其次,通过审核后,民政局会为离婚协议书进行盖章,并且制作离婚证书。离婚证书是民政局官方认可的法律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离婚证书的签发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具体价格根据不同的城市和省份而异。同时,离婚证书上的内容会与离婚协议书所述的内容保持一致,因此在签署协议书时,夫妻双方需要如实填写协议书的内容,以免导致公证不通过。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需要民政局的盖章的,只有经过民政局的公证,离婚协议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充分考虑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协议书上的内容需要准确、清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