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哲之所以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常哲与妻子离婚后,两人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了分歧,妻子认为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而常哲则认为妻子对孩子的照顾不足以满足孩子的需求。
首先,常哲是孩子亲生父亲,对孩子有着天然的亲情和责任感。他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孩子,与孩子建立亲密的关系,了解孩子的需求和意愿,帮助孩子成长。相比之下,母亲的角色更多是侧重于日常生活的照顾和保护,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能够提供的资源和环境相对较少。
其次,常哲有着比较稳定的收入和生活环境,能够给孩子提供安定和舒适的成长环境。他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文化氛围,给孩子创造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和条件。相比之下,妻子的生活环境和收入并不如常哲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可能会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和障碍。
最后,常哲的争取抚养权也是希望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庭和父母的陪伴。他相信自己有能力和责任来照顾孩子,希望能够让孩子在亲父母的陪伴下成长,获得更多的爱和关怀。
综上所述,常哲之所以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责任,希望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和环境,建立稳定和健康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