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哲抢抚养权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首先,常哲对孩子的感情和责任心。在常哲看来,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应该有权抚养孩子,并且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他认为妻子在离婚后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不如自己,无法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照顾和关爱。
其次,常哲对妻子的指责。常哲认为妻子不够爱护孩子,经常让孩子受到虐待,例如饮食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缺乏关注和照顾。常哲也指责妻子经常让孩子接触不良的外部环境和人,并且引导孩子从小接受暴力教育,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再次,常哲对自己的家庭责任。常哲认为自己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在婚姻中为家庭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贡献,尤其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幸福,一直努力工作和进步。因此,他认为有权要求抚养孩子,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家庭责任和感恩之心。
综上所述,常哲抢抚养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他的家庭、个人和社会责任有关。他认为自己有能力和责任去照顾自己的孩子,并且要承担起家庭的经济和情感支柱的角色,这是他对家庭的责任和自己对孩子的父母责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