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般包含离婚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以及探视等事宜。
离婚协议书原件通常由离婚律师或法院保管,离婚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领取。
一、法院领取
如离婚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离婚协议书将由法院保管,离婚双方可以在法院领取。领取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法院还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核实和确认,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离婚当事人通过律师事务所完成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分配,原件也会由律师事务所保存。在协议书全面签署后,律师事务所会将其备案,并告知离婚双方可以在事务所领取原件。
三、调解委员会领取
在离婚调解过程中,离婚调解委员会也可能承担离婚协议书的保存和颁发。离婚当事人可以通过委员会进行领取,手续较为简单,具体操作由当地调解机构发布的领取规定决定。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原件领取与离婚当事人的个人情况、离婚方式以及法律程序相关。无论离婚协议书存放在何处,领取时需要确保身份、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