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提出给法院审查、确认的一种离婚方式。与传统的“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有程序简便、时间短、费用低等优点,备受夫妻们的欢迎。
但是,有时候离婚后,某一方会对协议离婚产生怀疑或不满,希望重新进入诉讼程序,要求重新考虑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起诉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经依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夫妻在协议签订后发现协议内容有误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例如,如果夫妻协议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遗漏等违法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影响子女的利益等情况,都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审查离婚协议。
总之,虽然协议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优点明显,但在签订协议前,双方需充分考虑,认真审核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权利。如因手续不当、协议过程中出现失误、违法行为等问题,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重新审查离婚协议,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重新开启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