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如果挪用公款是在领导的知情下进行的,领导确实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首先,领导对会计的日常工作应该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会计的工作涉及到公款的收支和管理,如果领导没有对会计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管,那么会计就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实现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因此,领导应该对会计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审计和监管,确保会计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其次,领导如果知情却没有采取措施阻止或揭发会计挪用公款的行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领导应该具有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的意识和能力,对于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以保障公款的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如果领导没有及时揭发和制止违法行为,造成公款的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那么领导也应该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会计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领导应该对会计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审计和监管,以避免职务之便被人利用。同时,如果领导知情却没有采取措施阻止或揭发会计的违法行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有领导明确了自己的监管和责任,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公款的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