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需要从多方面考虑,比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孩子的生活需要、家庭经济状况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因素:
第一,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更擅长照顾孩子、关注孩子的生活需求,那么可以考虑给予该方抚养权。这需要综合考虑该方时间、精力、经济状况等因素。
第二,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达到法定年龄,可以纳入孩子的意愿因素进行考虑。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的意愿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并且需要考虑孩子的心理、情感健康等方面。
第三,孩子的最佳利益。离婚后,孩子的权益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因此在判定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哪一方能够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需求。
第四,家庭经济状况。抚养孩子需要花费一定的经济成本,因此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一方如果无法承担抚养孩子的经济负担,就需要考虑让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在上述因素的基础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终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双方的关注和关爱对孩子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离婚不代表抛弃责任,因此无论哪一方获得抚养权,都需要尽全力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关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