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负责管理、使用、保管公共财物的人员,将公共财物或者公共资金挪用或者侵吞,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使用、侵犯公共财物或者公共资金的行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李霞挪用公款的判决通常会涉及三个方面的考虑:
1. 立案审查阶段:公安机关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将李霞作为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审查,并通知其到案配合调查。经过进一步审查和调查取证,确认涉嫌挪用公款的事实、数额等细节情况,有关文件、证据可以非常清晰地说明李霞挪用公款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挪用公款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2. 参与公款挪用的人员:如果在审查过程中,李霞的挪用行为涉及到其他人员的协助、支持等方面,那么在立案后,公安机关会继续对相关人员展开工作,对于其在案件中的罪名和刑罚也会进行相应的裁定。如果李霞的挪款行为没有其他人员参与,那么在审查中就只有以李霞为单位进行诉讼。
3. 审判阶段:一旦李霞被起诉并移送审判,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法院会听取案件的审理,认定涉案金额,结合有罪证据并保障其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申诉,最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判决和处罚。
综上所述,如果李霞被发现挪用公款,一旦被捕并供认不讳,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她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罚款等。对于公共资源的管理,必须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以减少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