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离婚协议是离婚时父母对子女共同抚养、监护、探望等方面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断裂,但子女的离婚后抚养问题则牵涉到看护、抚养、财产扶养等诸多方面,为保障子女的利益,需要明确协议中的具体规定。
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明确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归谁,以及对每个父母的互访探望的规定。如果监护权和抚养权归一方,则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须列明在协议中。
2. 子女行程计划:明确子女访问另一方的时间和地点,如何接送、费用分担等问题。若涉及跨国拜访,或者高风险地区,协议应更为详尽。
3. 子女教育问题:包括教育费用的负担、子女就学的地点等。如果离婚的父母能够达成一致,协议中可以包括子女教育方案。如果父母存在分歧,则需列出各自的理由,和双方的建议。
4. 底线条款:对于当事人无法轻易预见的情况,协议中需要加入底线条款。如父母方任意一方犯罪,资产状况突然下降,子女遭受意外伤害等不可预见情况,协议中应明确应对措施。
总之,子女离婚协议可以有效避免离婚后父母方面的纠纷,并使得子女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因此,离婚的夫妻在协商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对子女离婚协议更为认真仔细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