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农村宅基地,也就是指在农村地区,由村委会、乡政府等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分配给农民的建设住房的土地,用于个人家庭建房或者改建房屋,作为农民的住房和生活所需的土地,是农民的基本权益。而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并不允许买卖,只能交换或者赠与。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农民需要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或者生活,或者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卖宅基地等情况,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承包和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或租赁,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属于集体或个人。
因此,寮步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使用权,但不可以转让所有权。在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必须经过村委会等机构审核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等。同时,需注意的是,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考虑到宅基地的规划使用、产权历史等因素,切勿盲目转让,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和风险。
综上所述,虽然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不允许买卖,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或租赁,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需注意宅基地的规划使用、产权历史等因素,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安全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