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不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还要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以严厉打击这种不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
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可以被视为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具体而言,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
除了刑事追究,挪用公款的人员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的处分措施根据挪用公款的情况和性质而不同,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 行政警告:对于初犯者或情节较轻的挪用公款行为者,行政警告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处分措施。它表明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将依法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2. 给予罚款:对于挪用公款金额较小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给予罚款作为处分措施。罚款的数额一般不低于挪用金额的一倍,并处以相应的行政拘留或降级等处理措施。
3. 撤职或解除工作合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挪用公款金额较大的人员,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撤职或解除工作合同的处分措施。这种处分措施一般只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不良行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保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