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由法院裁定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照顾、教育等事项做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一种民事权利。抚养权的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状况。法院一般会挑选生活条件较为优越的亲方为监护人,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生活条件、体育锻炼、文化教育和医疗照顾。
2.性格特征。法院会重视申请人与孩子的性格特征和人际关系,尤其是与孩子的关系情况。如果一方的性格就有明显的不良习惯或者孩子与他的关系较为紧张,则不宜判给该方。
3.抚养孩子的意愿。一方是否有照顾、抚养小孩子的意愿和能力也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照顾孩子或者照顾孩子能力不足,一般会不予分配抚养权。
4.职业稳定。法院十分注重申请人的稳定工作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如一方的收入稳定,稳定的工作、家庭经济情况优越,则有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5.居住状况。一方的居住条件是否可供孩子居住、是否存在与孩子无法和谐共处的住所,居住环境与管教等方面是否能达到法院的要求,也是法院考虑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总之,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会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的因素,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孩子的权益。抚养权的划分既有法律规定,也有当事人的自愿和协商,如果出现纷争,可以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