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被定罪的话,刑期将会比较严格。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的情况可以被归为贪污罪或者受贿罪。
在处理此类犯罪案件时,应该从事出现金额的多寡来考虑。例如,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很少,那么刑期将会相对较短,因为这种情况下不会导致资金流量明显的混乱,也不会在社会影响方面产生过于严重的后果。
在另外一方面,如果确实存在大量的公款被挪用,那么罪犯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判刑。此时,被定罪者可能会被判处长期的监禁或罚金惩罚,有的甚至可能被判刑数十年或终身监禁。
因此,在对挪用公款的罪犯做出判决时,法官将会衡量以下因素:被挪用的金额和对社会和政府机构的财务造成的损害、罪犯是否已经退还被挪用的资金、罪犯是否认罪和悔过等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官将会根据《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来判定罪犯的刑期。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犯罪行为,罪犯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非常严厉的惩罚。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公款管理,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