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挪用公款8万元是违法的。因为公款是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集体等单位认定、收集或使用的资金或财产,公款是供公共利益使用的,用于有关公益服务的支付,如公共治安、教育、卫生、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因此,私自挪用公款是把个人自己的私利放在公益服务之上,这不仅有悖于公益服务的宗旨,更有违法意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或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会计资料,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公职人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同样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而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既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挪用公款也会造成不良后果。首先,会损害公益服务的正常运行。公款本身是用于公共利益的,而挪用公款会导致用途不当,影响到公益服务的正常运行。其次,会引起不良影响和社会不信任感。公职人员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如果他们不遵守法律规定,滥用职权、侵占公款,会让人民对政务工作产生不信任感,也会对公职人员的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总之,挪用公款8万元是违法的。公款是众人的财产,保障公共利益,挪用公款破坏了公共利益,对个人和社会都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我们每个公职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公款的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顺畅及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