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案底的一方没有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通常情况下,抚养权是由法院根据儿童利益进行判决的,一方有案底并不代表他/她就无法获得抚养权。但是有案底的一方要获得抚养权要面临很大的挑战,因为法院判断的标准之一是守法的程度。如果有案底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现在已经改过自新或有明显的回心转意的表现,就有可能获得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在判断抚养权归属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儿童的实际生活情况,父母的姿态和态度,对于儿童的兴趣和需求的关注程度等等。如果有案底的一方能够以为自己是抚养孩子的最佳人选,并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他/她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然而,虽然有案底的一方也可以获得抚养权,但法院在做出裁决时仍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如果法院认为有案底的一方在过去曾经给孩子带来过伤害,同时现在也没有很好的改过自新,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无案底的一方。这样做的原因是要保护孩子的健康和安全,避免他们再次遭受伤害。
总之,有案底的一方想要获得抚养权并不是不可能,但是他/她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彻底改过自新,并且有能力提供孩子最好的照顾和关爱。如果无法做到这些,法院就有可能不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有案底的一方,而选择给无案底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