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往往会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孩子的年龄、性别、性格、教育与生活环境等等,而在这些做出决策方面,亲属关系往往并不是主要的考虑因素。抚养权的判定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优先考虑,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而不应该根据亲属关系来判定,否则就有可能给孩子带来更多的痛苦。
另外,抚养权也不应该被用作惩罚或报复的工具。如果一个父母只是因为和配偶产生了不愉快的争执而试图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这种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如果孩子被分离手足,被迫与自己亲属断绝亲情,那么对这个孩子的成长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综上所述,亲属关系并不是抚养权的决定因素,更重要的是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考虑。判定抚养权的关键在于综合各种因素的考虑,包括孩子的成长环境、生活习惯、感情需求等等。如果父母之间不能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应当尽早寻求法律援助,寻求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千万不要将孩子的幸福与安全作为斗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