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民政局的了解,民政局是可以领取离婚协议书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面文件,它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文件。
首先,民政局是负责处理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机构,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需要查收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机关证明后才能生效,并且公证机关通常也在民政局设立分支机构,所以民政局也需要领取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才能进行登记。
其次,离婚协议书也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详细说明,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会被法院认可,成为执行财产划分的依据。因此,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时,民政工作人员也需要领取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确认双方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内容。
综上所述,民政局是可以领取离婚协议书的,同时也有必要领取离婚协议书,以便能够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为双方离婚后的生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