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子女抚养的主要责任落在离婚一方身上,也就是说,离婚一方可以获得子女的法定抚养权。不过,如果离婚双方都对孩子有较强的保护热情,养育能力也相当强,则也可存在共同抚养的情况。而送交至福利院会在极少数情况下发生。
在具体的抚养权行使中,离婚一方不仅要为子女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精神关爱和人身安全保障,还需关注孩子的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以保障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父母仍有共同的子女抚养义务,即离婚一方仍应与另一方共同协商、决定孩子的教育、医疗、习惯等方面的问题,不过日常家务和财务管理要由单方面负责。
总的来说,离婚一方拥有抚养权是基于维护孩子的福祉和权益,离婚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是需要双方共同关注和协调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为孩子打造一个更好、更 幸福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