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顾名思义,是由政府出资或与开发商合作修建,用于安置因为城市重大项目改造或其他原因被拆迁的居民的住房 。因此,这类房产在法律上属于政府或开发商所有,居民则享有使用权,不具备产权。因此,拆迁安置房是无法获得房产证的,也就无法买卖。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政策逐步完善,一些拆迁安置房产生了“产权化”和“房本化”现象。即政府或开发商将拆迁房屋转让给拆迁户,开发商购置拆迁房屋并分割出单元,出售给购房者,这些房屋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不过,产权化和房本化的拆迁房在数量上仍然少数。大多数拆迁安置房仍然属于政府或开发商所有,仅供拆迁户使用,无法进行买卖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会试图以低价购买拆迁安置房,这类情况一般存在利益输送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可能。因此,购房者应选择合法合规的房屋交易渠道,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合法性和合情合理性。同时,购房者也应该保持警觉,避免遇到不明来源的“黑中介”或者非法经纪人的诈骗行为。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否有房本能买,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购房者应该明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规则,谨防被非法中介或者开发商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