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过度费是指在城市拆迁、征迁过程中因为行政审批、房屋建设等原因而导致拆迁安置时间过长,造成被拆迁人或者建筑物所属单位的经济损失,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费用。
拆迁安置过度费的补偿标准主要由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进行规定,一般根据地区、房屋面积、实际拆迁时间等因素进行测算。例如,在北京市,根据北京市物价局等多个部门制定的《北京市住房拆迁安置过渡期费用计算标准》规定,过度费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日不少于0.3元,拆迁安置期限不足一个月按30天计算。
在拆迁和征迁的过程中,如果拆迁方面引起了过度费用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被拆迁人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抗议或申请,也可以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法院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过度费用是城市拆迁、征迁过程中保护个人和单位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需要政府、拆迁企业和被拆迁人共同关注和维护。